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5月30日,5月31日和6月1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咨询公司主要股东及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特别提示和声明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并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