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函[2001]203 号文《关于宁夏大元炼油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及资产实施重组划拨的批复》, 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大股东宁夏大元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14000万股 占总 股本的70% 无偿划拨给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投资公司。双方已于11月27日签署了相 关的股权划拨协议。如完成此次划拨, 宁夏大元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将不再持有 本公司股权。本次国家股股权无偿划拨协议尚需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
    受让方简介: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投资公司, 注册地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西大街39号;法定代表人:陈小平;注册资金:壹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主营: 对能源、交通、原材料 、机电、轻纺、农林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接受委托、 承包 建设任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兼营、国内商业、国际贸易。
    目前上述国家股股权划拨事项正在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查批准过程中, 本公司 董事会将视该事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