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兴山县天星水电集团水电专业公司依据兴山县国有资产管 理局兴国资〖2000〗15号的批复并经兴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更名为兴山县水 电专业公司,变更后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注册资本为四千七百万元整,经济性质为 全民所有制。原兴山县天星水电集团水电专业公司持有的国有法人股3386万股由更 名后的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持有,股权性质为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21. 16%。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