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23日在兴山县古夫镇昭君山庄二楼会议室召开了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总额为11764万股,占总股本的73.53%,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股东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以11764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选举戴德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11764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通过了将《公司章程》第五条修改为:“第五条公司住所:湖北省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昭君山庄。邮政编码:443711”。
    湖北得伟律师事务所魏飞武律师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