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三届三次会议于2001年3月12 日在公 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高先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过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1、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法制、监管、自律、 规范”八字方针运 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投资1400万元与湖北齐跃化工有限公司和华中科技大 学共同组建了兴山兴利华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出资1900万元收购兴山县天星水电集 团专业公司下属九冲河电站;出资826 万元与兴山兴利华化工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兴 山县兴发汽运有限公司程序合法合规。
    2、在报告期内董事会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 要求于8月1日在湖北得伟律师事务所所委派律师的见证下做了董事承诺及声明。监 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及审计报告
    监事会赞同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0年度会计报表出具的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00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客 观的反映了公司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因产品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项目有所变动, 即公司在保留招股说明书中的碳酸二甲酯项目的基础上,改变了其它项目投向,公 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将相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 更程序合法。
    (四)公司资产收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收购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坏部分股 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交易程 序合规、合法,没有损坏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
    上述第四项决议尚需提请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