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6月1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取消了本公司产品三聚磷酸钠的出口退税,其他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5%,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以公司产品2006年下半年出口额36000万元计算,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将影响2007年主营业务利润3000万元左右,对公司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对此,公司2007年下半年将通过适当调整相应产品销售价格,对产品结构以及市场分布等进行调整,积极采取节约挖潜、增收节支、节能降耗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此次退税率下调带来的不利影响。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