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8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公司39055833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41%)《关于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对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临时提案———关于第一大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本次定向增发股份的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作为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支持上市公司进一步发展,保持公司控股地位,本公司经过慎重研究,决定以现金参与认购你公司此次定向增发股份,认购股份数额为本次发行股份总额的10%—30%”。
    对于增加的上述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时与之相对应的申报价格为14元,网络投票其他表决事项仍然保持不变。
    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原定于2006年8月25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日期及其他原定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