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50股。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3日。
    4、复牌日:2006年4月5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5、自2006年4月5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兴发",股票代码"600141"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3月24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于2006年3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对价安排的形式为送股;送股的比例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5股股份。送股的数量为1,400万股。支付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均保持不变。在上述支付完成后,公司的现有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50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1 48780000 30.488 9724167 39055833 24.410 2 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注2 33860000 21.163 0 33860000 21.163 3 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5000000 9.375 1750000 13250000 8.281 4 宜昌泰兴化工有限公司 10000000 6.250 1166667 8833333 5.521 5 兴山县高岚河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 6.250 1166667 8833333 5.521 6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0.625 116667 883333 0.552 7 华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3 660000 0.413 0 660000 0.413 8 宜昌全望化工有限公司 200000 0.125 23333 176667 0.110 9 宜昌县亚兴商贸有限公司 200000 0.125 23333 176667 0.110 10 上海巴士市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150000 0.094 17500 132500 0.083 11 上海惠成实业有限公司 50000 0.031 5833 44167 0.028 12 宜昌市凤凰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0.031 5833 44167 0.028 13 上海傲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4 50000 0.031 0 50000 0.031 合计 120000000 75.00 14000000 106000000 66.25
    注1 考虑到代垫支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股改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对价股份数量为9,724,167股,其中5,691,000股是其应支付的对价,4,033,167股是其垫付的对价。
    注2 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持有兴发集团的股份已被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三峡坝区支行兴山分理处,其应支付的对价3,950,334股由公司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垫付。该公司承诺在其持有的兴发集团3386万股股份解除质押后,将偿还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垫付对价的股份。
    注3 公司董事会未能取得华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意或反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书面意见。为使本公司股改能够顺利进行,公司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决定代其垫付其应支付的股改对价77,000股。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流通需要征得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并由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注4 公司董事会始终未能与上海傲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联系。为使本公司股改能够顺利进行,公司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决定代其垫付其应支付的股改对价5,833股。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流通需要征得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并由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3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4月5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4月5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兴发",股票代码"600141"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2006年4月3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万股) 变动数(万股) 变动后(万股) 非流通股 1、国家持有股份 8264 -8264 0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500 -1500 0 3、社会法人持有股份 2236 -2236 0 非流通股合计 12000 -120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家持有股份 0 +7116.5833 7116.5833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1500.00 1500.00 3、社会法人持有股份 0 +1983.4167 1983.4167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10600.00 106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4000 +1400.00 54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000 +1400.00 5400.00 股份总额 16000 0 160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股) 1 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000,000 2007年4月5日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16,000,000 2008年4月5日 43,089,000 2009年4月5日 2 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 8,000,000 2007年4月5日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16,000,000 2008年4月5日 29,909,666 2009年4月5日 3 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8,000,000 2007年4月5日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13,250,000 2008年4月5日 4 宜昌泰兴化工有限公司 8,000,000 2007年4月5日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8,833,333 2008年4月5日 5 兴山县高岚河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8,000,000 2007年4月5日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8,833,333 2008年4月5日 6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883,333 2007年4月5日 7 华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83,000 2007年4月5日 8 宜昌全望化工有限公司 176,667 2007年4月5日 9 宜昌县亚兴商贸有限公司 176,667 2007年4月5日 10 上海巴士市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132,500 2007年4月5日 11 上海惠成实业有限公司 44,167 2007年4月5日 12 宜昌市凤凰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44,167 2007年4月5日 13 上海傲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4,167 2007年4月5日
    * 其上市流通需要经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并经公司申请。
    八、其他事项
    1、咨询办法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443711
    联系人:包良云
    联系电话及传真:0717-2582619
    2、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动,但本公司总股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均不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北京市海拓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律师见证书;
    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