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现将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兴山县化 工总厂无偿转让本公司国家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财企〖2001〗248 号文《关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兴山县化工总厂所持本公司4878万股的国家 股全部划转由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划转后, 兴山县化工总厂不再持有 本公司股份,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4878万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30.49%,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截止本公告及公告前6个月内,本公司及公司关联法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均无买卖本公司流通股的行为。
    三、本次股权变动后,本公司总股本和股权结构不变,但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发生 如下变动:
1、转让前前10名股东:股东名称 年末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①兴山县化工总厂 4878万股 30.49
②兴山天星水电集团专业公司 3386万股 21.16
③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1500万股 9.38
④宜昌汇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0万股 6.25
⑤兴山县黄粮镇高岚河电业有限公司 1000万股 6.25
⑥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万股 0.63
⑦中国商品出口基地湖北公司 66万股 0.41
⑧宜昌全望实业有限公司 20万股 0.125
⑨宜昌县亚兴商贸有限公司 20万股 0.125
⑩社会帮困 20万股 0.125
2、转让后前10名股东:
股东名称 年末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①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878万股 30.49
②兴山天星水电集团专业公司 3386万股 21.16
③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1500万股 9.38
④宜昌汇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0万股 6.25
⑤兴山县黄粮镇高岚河电业有限公司 1000万股 6.25
⑥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万股 0.63
⑦中国商品出口基地湖北公司 66万股 0.41
⑧宜昌全望实业有限公司 20万股 0.125
⑨宜昌县亚兴商贸有限公司 20万股 0.125
⑩社会帮困 20万股 0.125
    四、备查文件
    1、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
    2、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府函〖2001〗14号文;
    3、财政部财企〖2001〗248号文;
    4、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