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三届二次会议于2000年12月16日下午2 : 30分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高先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讨论了公司三届二次 董事会会议关于收购兴山县天星水电集团水电专业公司下属九冲河电站的议案和决 议,认为该项议案和决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本 公司电力供应不足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没 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履行了应尽的诚信义务。 董事会所作出的决议 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