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绵高新
    股票代码:600139
    信息披露义务人:绵阳市华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绵阳高新区内
    通讯地址:绵阳高新区火炬北路15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7年1月15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报告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高新")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绵阳高新的股份。
    (四)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国家授权机构持有的股份转让,也不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涉及其它法律义务。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本公司 绵阳市华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让方 白银磊聚鑫铜业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绵阳高新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股权转让合同》转让股份的行为
    元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绵阳市华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 绵阳区内
    注册资本 人民币八百万元
    营业执照号码 5107002890236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70919361-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筑设备租赁、餐饮、娱乐、住宿、茶坊、棋牌
    经营期限 199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25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510798709193612
    通讯地址 绵阳高新区火炬北路15号
    邮政编码 621000
    联系电话 13909018088
    主要股东 梁勇、梁刚、梁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简要介绍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梁刚 执行董事、总经理 中国 绵阳 否 梁燕 副总经理 中国 绵阳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转让方无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计划
    本次转让股份后,转让方不再持有绵阳高新的股份,目前也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绵阳高新股份变动情况
    在此次持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绵阳高新692万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9.1%。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不再持有绵阳高新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和股份受让的基本情况
    1、2007年1月15日,转让方与受让方白银磊聚鑫铜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向受让方转让绵阳高新692万股的股份。
    2、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分别为每股1.59元,总价款1100.28万元,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后三日内支付总价款10%作为定金,余款受让方自股份过户完成当日支付。
    3、《股权转让合同》签署后,绵阳高新股权分置改革的动议出让方和受让方均有义务提出;如股权转让未在股改实施前完成,出让方仍承担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义务。
    4、本《股权转让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权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
    四、转让方不存在未清偿对绵阳高新的负债,绵阳高新也未为出让方提供担保,转让方也不存在损害绵阳高新的其他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绵阳高新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和董事名单
    三、《股权转让合同》
    (本页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声明和签署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盖章:绵阳市华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签字:梁刚
    签注日期: 2007年1月16日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四川绵阳高新区火炬大厦B区
    股票简称 S绵高新 股票代码 6001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绵阳市华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绵阳高新区内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692万股 持股比例: 9.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零股 变动比例: 减少9.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绵阳市华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梁刚
    日期:200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