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4 年度报告》显示,2004 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1189.0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62.67 万元,且主营业务正常运营,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对本公司《200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04 年修订)中有关规定,2005 年2月2 日,本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消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申请”。
    特此公告。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 年2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