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名称”的议案,公司于2004年4月2日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由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后全称为: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04年4月7日(星期三)起发生变更,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为“ S T绵高新”,公司证券代码不变。
    特此公告。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