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 年3 月22 日在北京召开,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公司监事会2003 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2003 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关于核销对日本新中国旅行株式会社应收账款的议案:
    监事会充分审议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核销日本新中国旅行株式会社应收账款的议案》及决议,监事会认为,此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对责任部门的处理决定遵守了公司的相关制度。董事会核销对日本新中国旅行株式会社应收账款的决议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核销应收账款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 年3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