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名,共代表股份115,460,5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4%,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股东大会选举戴家干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相同。
    赞成115,460,52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股东大会选举姜培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相同。
    赞成115,460,52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股东大会选举李晓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相同。
    赞成115,460,52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选举丁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相同。
    赞成115,460,52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本次股东大会由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唐丽子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一)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