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苏州市吴门拍卖有限公司通知,根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拍卖委托,吴门 拍卖公司将于12月23日对我公司第二大股东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集团公司 所持部分我公司股份进行拍卖, 本次拍卖股数为 15023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63%)。公司12月4日曾公告,12月17日将第三次拍卖15064103股股份, 与本公告 将拍卖的股份为不同的两部分股份,特此说明。
    公司将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根据拍卖结 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