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苏州市吴门拍卖有限公司通知,12月3日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拍卖我 公司第二大股东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集团公司所持我公司15064103股股份 再次流拍。第三次拍卖日期确定为12月17日,拍卖股数仍为15064103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5.64%)。公司将遵照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就后续拍卖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