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苏州市吴门拍卖有限公司通知,根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拍卖委托,吴门拍 卖公司将于12月3 日对我公司第二大股东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集团公司所 持部分我公司股份组织第二次拍卖,本次拍卖股数为15064103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 .64% 。
    公司将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根据拍卖结 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