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苏州市吴门拍卖有限公司通知,11月17 日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拍卖 我公司第二大股东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集团公司所持我公司24148283股股 份的拍卖结果为流拍。
    公司将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就后续拍卖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