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9月17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15001.708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19%,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 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的项目有着良好的市场前景,实施相关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整体 发展战略。但综合考虑到最近国际形势发生的一些变化, 给全球旅游业发展带来了 很大的不确定性,与会股东认为公司目前不适宜继续推进增发融资方案,决定选择合 适的时机进行增资发行或采取其他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实施有关投资项目。股东大会 决定放弃本次增发方案。
    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2001年公募增发新股的议案:
    赞成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反对15001.708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本次股东大会由金杜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资格的律师唐丽子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以 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