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5月26日在成都新泰长江浆纸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瑜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现将审议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一、7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刘祥兵已连续六次未参加公司董事会,也没有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已不能履行其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董事会决定向股东大会建议,免去刘祥兵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二、7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赵宗荣、黄家成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待有关部门批准,拟向股东大会推荐赵宗荣、黄家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简历附后。
    三、7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的议案》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由四川省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为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待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四、7票同意,关于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时间:2002年6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时
    2、地点:长江控股本部第二会议室(四川省宜宾市马鞍石)
    3、议程: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见2002年4月30日董事会公告)
    (2)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见2002年4月30日董事会公告)
    (3)审议《2001年财务决算及2002年财务预算报告》(见2002年4月30日董事会公告)
    (4)审议《关于2001年利润分配预案》(见2002年4月30日董事会公告)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见2002年3月13日董事会公告)
    (6)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见2002年3月13日董事会公告)
    (7)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见2002年3月13日董事会公告)
    (8)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见2002年3月13日监事会公告)
    (9)审议《关于投资组建四川长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见2002年3月13日董事会公告)
    (10)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选举事项见2002年3月13日和4月30日董事会公告、调整事项见5月28日董事会公告)
    (12)审议《关于选举调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选举事项见2002年3月13日监事会公告、调整事项见5月28日监事会公告)
    (13)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见2002年4月30日董事会公告)
    (1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的议案》
    4、出席人员:
    (1)截止2002年6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2年6月21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2)登记地点:成都市火车北站西二路32号,长江控股证券业务部办公室
    (3)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需持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前往登记。
    6、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傅相林
    (3)联系电话:028-3189111传真:028-3189111邮编:610081
    特此公告
    附件:1、候选独立董事赵宗荣、黄家成简历
    赵宗荣简历:
    赵宗荣,男,汉族,现年49岁,大专文化,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师。1979年四川泸州财贸党校会计专业毕业,先后在屏山县百货公司、商业局、审计局、宜宾市审计局商贸工交审计科工作,1989年10月至今在四川安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现任该所所长、主任会计师、法定代表人。
    黄家成简历:
    黄家成,男,汉族,现年50岁,九三学社社员,三级律师,四川大学研究生。1969年5月至1990年7月,在宜宾电机厂精工车间、保卫科等部门工作,担任过保卫科长、专职法律顾问等职。1990年在宜宾地区经济律师事务所任专职法律顾问,1994年至今在宜宾宏成律师事务所工作,担任主任。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4、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家成、赵宗荣声明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5月26日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黄家成、赵宗荣为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6日于成都市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赵宗荣,作为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赵宗荣    2002年5月21日于宜宾市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黄家成,作为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黄家成    2002年5月20日于四川省宜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