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华信审(2001)综字155号
    审 计 报 告
    四川长江造纸仪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2001年5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1年5月21-31日 的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 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贵公司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2001年5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01年5月21- 31 日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渊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 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熊殿锋
    200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