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累计跌幅偏离值达15%,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