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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3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业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现将会议一致决议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控制度的规定,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情况正常。会议审议和决策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报告及审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财务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财务违规现象。
    3、监事会认为公司200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4、公司2006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5、公司2006年度报告在规定时间披露前,未发现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6、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购买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向宜宾市国资经营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宜宾中元造纸有限公司的股权。监事会认为在本次资产重组中,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董事能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公司的本次资产重组聘请了相关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资产重组出具了相应的独立意见,上述重组事项是公平的、合理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7、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本着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的原则,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扎实推进资产重组工作,切实保障了广大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利益。
    三、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一、三两项待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