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1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盛奎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董事张辛委托董事潘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4名监事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一致决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宜宾中元造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租赁经营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宾中元造纸有限责任公司(控股比例95%,以下简称中元造纸)与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竹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许可使用协议书》,同意公司所属中元造纸现有的资产、机器设备整体租赁给天竹公司生产经营,租赁期限10年。同意本公司和中元造纸“长江牌”注册商标专用权许可给天竹公司使用,许可使用期限3年(2005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详细内容见2005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7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时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第一会议室(四川省宜宾市马鞍石)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4、会议审议议题:审议《关于公司所属宜宾中元造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租赁经营的议案》
    5、出席人员
    (1)截止2005年7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6、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5年7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2)登记地点:宜宾市马鞍石,长江控股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需持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前往登记。
    7、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马中明
    (3)联系电话:0831-7115019 传真:0831-7115019
    (4) 邮 编: 644004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