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收到宜宾市财政局宜财企(2003)101号文。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经研究,鉴于本公司目前发展较困难,为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同意本公司将“暂收款”中政府发放的2003年1―12月下岗职工生活费计255.6万元和诉讼费45万元共计300.6万元作为政府对企业的困难补贴。接到此文后,本公司财务已按规定进行了账务调整。
    特此公告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