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12月29日,本公司收到宜宾市财政局宜财企(2003)103号文。主要内容如下:
    经宜宾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宜宾市财政局给予本公司一次性财政补贴5900万元,列入本公司“补贴收入”科目核算。
    本公司已于2003年12月29日全部收到上述5900万元财政补贴。
    经初步预计,本公司2003年度将可能实现扭亏为盈,具体数据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