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8日,在公司本部监事会主席办公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魏业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一致决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二00二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带解释说明内容,对相关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保留意见和解释说明内容的相关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说明是实事求是的、客观的。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说明。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二00三年半年度报告》及《二00三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