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19日,在公司本部监事会主席办公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魏业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4名(监事会空缺一名监事),实到监事3名,监事赖晓刚缺席会议,亦未出具委托书。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现将决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2年年度报告》及《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2003年第1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2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带解释说明段内容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说明的议案》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2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带解释性说明段内容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相关事项的说明,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客观、真实地进行了说明,并同意董事会的说明。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赖晓刚请求辞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会议同意赖晓刚辞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此议案,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上五项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3名监事一致决议通过。
    附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