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6月17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现 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00年实现净利润20277516.01元, 提取 净利润的10%为法定公积金共计2027751.60元,提取净利润的5% 为法定公益金共计 1103875.80元,加上2000年初未分配利润43812310.13元,2000 年可供分配利润总 计为61048198.74元。以2000年末公司总股本10444.4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444400 元(含 税)。
    二、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8月15日,除息日为2001年8月16日,红利发放日为2001年 8月24日。
    三、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2001年8月15日下午3点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实施方法
    1、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元;
    2、每股税后红利金额: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20%的 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0.08元;对于国有法人股股东、 流通股中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10元。
    3、领取办法:社会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持有流通股股 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 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 交易的证券公司,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 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管, 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登记公司确认后,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 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 可领取现金红利。
    4、法人股股东须先将其银行帐号、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寄给公司。
    五、咨询事项:
    1、公司地址:武汉市汉口中山大道818号佳丽广场45层
    2、联系人:吴小林汪敏
    3、咨询电话:027-82702848
    4、传真号码:027-82702818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