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2月30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起宏先生主持,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数为567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10444.4万股的54.3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9人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5672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672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终止实施<关于向武汉鹏博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同意开发汤逊湖项目的议案>的议案》
    同意5672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通过本议案。
    四、《关于投资兴建贵子山生态文化科技园的议案》
    同意5672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通过本议案。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暨律师鲁斌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暨律师鲁斌认为,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