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下午,我公司接到有关方面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中 国国际钢铁投资公司持有的我公司2200万法人股股权已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解冻。 经了解后得知:由于德意志银行广州分行诉中国国际钢铁投资公司一案,中国国际 钢铁投资公司持有的我公司2200万股社会法人股股权已于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七日 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冻结。但由于中国国际钢铁投资公司对于此事也未接到正式 通知,一直无法正式确认其所持有的我公司股权被冻结,所以未将此事通知我公司。 以致公司未尽到及时披露的义务,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目前此事进展如下: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调解,德意志银行广州分行与中国 国际钢铁投资公司已达成庭外和解协议,中国国际钢铁投资公司持有的我公司2200 万股社会法人股股权已于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五日解冻。
    特此公告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