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元
    ◆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17日
    ◆除息日:2002年7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24日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2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1年末总股本10444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22,200.00元。
    2.发放年度:2001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2年7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5元
    5.对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将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为0.04元;对于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为0.05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17日
    2.除息日:2002年7月1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24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2年7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分红派息方案
    1.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持有法人股的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四、咨询联络办法:
    1.咨询机构: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中山大道818号佳丽广场45层
    3.邮编:430020
    4.电话:(027)82702848(027)82772789-9009
    5.传真:(027)82702818
    6.联系人:李慧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