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4月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06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进行,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参加表决监事人数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全体参会监事一致通过了《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完成后,将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置换、出售的资产均经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定价合理,符合公平、公正、自愿、诚信原则,未侵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并形成决议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在审议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我们认为董事会做出决策的程序合法有效,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