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2月17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家清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数为567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10,444.4万股的54.31%,本次股东大会无流通股股东出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7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部分董事改选的议案
    1、关于潘福祥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5672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本议案。
    2、关于祝懿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5672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本议案。
    3、关于推荐陈海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5672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本议案。
    4、关于推荐曾磊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5672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部分监事改选的议案
    1、关于李芝棠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5672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本议案。
    2、关于推荐龚明山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5672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本议案。
    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暨刘应民律师认为:道博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道博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博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