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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道博股份 项目:公司公告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东股权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005-07-06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份转让概述

    公司第一大股东赛尔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尔网络”)于2005年7月4日与武汉洪山新星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星商贸”)签署协议,将赛尔网络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6%)以每股1.00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新星商贸。

    此次转让行为完成后,新星商贸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6%,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赛尔网络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尚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履行。

    二、受让方情况介绍

    名称:武汉洪山新星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珞珈山路特1号

    法定代表人:龚明山

    注册资本:535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5日

    经营范围:日用小百货、农副产品批发兼零售

    根据截止200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新星商贸资产总额6285.38元、负债总额117.44万元、净资产6167.94万元、200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809.65万元、净利润365.63万元。

    三、本公司承诺,将根据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就公司所了解的情况及时作出披露。

    特此公告。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七月六日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道博股份

    股票代码:600136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清华大学华业大厦2区3层2301室

    通讯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1座写字楼10层

    联系电话:010-65226655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五年七月五日

    声 明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转让方本次转让的股份为法人股,其转让不涉及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有关的《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签署并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生效。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释 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转让方、赛尔网络、本公司:指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受让方、新星商贸:指武汉洪山新星商贸有限公司;

    道博股份:指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指赛尔网络将所持道博股份22,000,000股法人股,占道博股份总股本的21.06%法人股转让给新星商贸;

    目标股份:指本次转让的22,000,000股道博股份法人股,该股份占道博股份总股本的21.06%;

    《股份转让协议》:指为转让目标股份之目的,赛尔网络和新星商贸于2005年7月4日签署的《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持股变动:指通过本次股份转让活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道博股份股份数量减少的情形;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2、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清华大学学研大厦A座3层

    3、注册资本:人民币34486.5万元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1100001191256(2—2)

    5、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主要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经营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期限:2000年12月28日至2050年12月27日

    8、税务登记证号码:京国税海字110108722618216号

    地税京字110108722618216000号

    9、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清华大学学研大厦A座3层

    10、联系电话:010-62791008

    11、传真:010-62791761

    12、邮政编码:100084

    13、股东名称: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东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高校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

    姓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公司任职情况
    梁猷能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兼董事长
    李志民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兼第一副董事长
    邹采荣   中国         南京                                 否       董事兼副董事长
    王乘     中国         武汉                                 否       董事兼副董事长
    吴建平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兼总经理
    张维迎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李士成   中国         成都                                 否                 董事
    王迎军   中国         广州                                 否                 董事
    任晓敏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左良     中国         沈阳                                 否                 董事
    蒋庄德   中国         西安                                 否                 董事
    沈为平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份转让前有关情况

    1、本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前为道博股份第一大股东,持有22,000,000股道博股份法人股,该股份占道博股份总股本的21.06%,股权性质为社会法人股。本公司于2005年7月4日与新星商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本公司持有道博股份的全部股权,达到了《披露办法》规定的披露标准,本次转让完成后股权性质不变。

    2、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前,本公司对新星商贸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调查,本公司认为:新星商贸成立于2000年9月,为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且在本次收购完成后,该公司的累计对外投资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具备收购目标股份的主体资格;该公司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收购道博股份股权款项的支付能力;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该公司将适时、逐步地推动对道博股份现有资产和负债进行重组并介入其他产业领域,保证道博股份的持续经营和发展。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内容

    1、协议当事人:

    股份出让方: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股份受让方:武汉洪山新星商贸有限公司

    2、转让股份的数量:22,000,000股,占道博股份总股份的21.06%,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

    3、转让价格: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1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200万元,以现金支付。

    4、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各自公章并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生效。

    (三)本公司与道博股份的利益关系及权利限制

    本公司在此次持股变动前,共计持有22,000,000股道博股份法人股,占道博股份总股份的21.06%,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公司所持该股份并无抵押、质押等情形。

    本次转让完成后,赛尔网络不再持有道博股份股权。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未清偿对道博股份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道博股份为本公司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损害道博股份利益的情形。

    第四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道博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吴建平

    第六章 备查文件

    1、赛尔网络的营业执照

    2、赛尔网络董事会关于同意减持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决议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上述资料全文及备查文件将备置于以下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备查网址:http://www.sse.com.cn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道博股份

    股票代码:600136

    收购人名称:武汉洪山新星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珞珈山路特1号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珈山路特1号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87218687

    签署日期:2005年7月5日

    收购人声明

    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编写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武汉洪山新星商贸有限公司所持有、控制的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武汉洪山新星商贸有限公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武汉道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收购人武汉洪山新星商贸有限公司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本次收购股份的性质为社会法人股,收购完成后股份性质不变,同时本次收购不涉及要约收购义务,但本次收购尚需报送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履行。

    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武汉洪山新星商贸有限公司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公司、收购人、新星商贸:指武汉洪山新星商贸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道博股份:指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出让方、赛尔网络:指赛尔网络有限公司,现为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本次收购:指本公司向赛尔网络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22,000,000股社会法人股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权交易定价基准日:2005年3月31日

    元:指人民币元

    一、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武汉洪山新星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珈山路特1号

    注册资本:5357万元人民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4201112101550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日用小百货、农副产品批发兼零售

    经营期限:2000年9月15日至2008年9月15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鄂地税武字420111724669711号

    国税鄂字420111724669711号

    股东名称:陈小燕(个人)、胡明发(个人)、龚明山(个人)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珈山路特1号

    联系电话:027-87218687

    传真:027-87218687

    邮政编码: 430072

    (二)收购人的产权关系和关联关系

    1、产权关系结构图

    收购前产权关系结构图:

   龚明山           陈小燕           胡明发
 2.5%|             95%|             2.5%|
     ------------------------------------
                      |
             武汉洪山新星商贸有限公司
             

    2、收购人主要股东及关联方介绍

    主要股东介绍

    陈小燕:女,1958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长期居留地为中国武汉市,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曾就职于武汉汉口电池厂、武汉洪山新星商贸有限公司。

    胡明发:男,1951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长期居留地为中国武汉市,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曾就职于武汉市第五汽车公司、武汉宏基运输发展公司、武汉宏奥机动车交易公司。

    龚明山:男、1953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长期居留地为中国武汉市,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曾就职于武汉缝纫机厂、武汉新力吊索具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新星商贸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无其他与收购人有关的关联方。

    3、收购人在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

    本公司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任何行政、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4、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诉讼、仲裁情况
    龚明山       董事长   中国         武汉                                 无                                               无
    陈小燕         董事   中国         武汉                                 无                                               无
    杨明见   董事总经理   中国         武汉                                 无                                               无
    胡明发         监事   中国         武汉                                 无                                               无

    5、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新星商贸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二、收购人持股情况

    (一)收购人持有、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披露之日,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小燕及其他与本公司有关的关联人均未持有控制道博股份任何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道博股份22,000,000股社会法人股,占道博股份总股本的21.06%,成为道博股份第一大股东。

    在本次收购完成前,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小燕及其他与本公司有关的关联人、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均没有就本次收购后道博股份其他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任何协议、承诺或合作关系,本公司不能对道博股份的其他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产生影响。

    (二)协议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

    1、《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5年7月4日,新星商贸与道博股份第一大股东赛尔网络正式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新星商贸以现金2200万元人民币向赛尔网络收购其持有的道博股份22,000,000股社会法人股,占道博股份总股本的21.06%,收购完成后股份性质不变。《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各自公章并经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备查文件。

    2、本次股份转让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股份转让不附加特殊条件,协议双方未就股权行使进行其他安排。本次转让完成后,赛尔网络将不再持有道博股份的股份,新星商贸将成为道博股份的第一大股东。

    3、政府部门的批准

    本次收购在报送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履行。

    4、本次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转让的道博股份22,000,000股社会法人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三、收购人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票的情况

    收购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在提交本收购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道博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收购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提交本收购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道博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四、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收购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在报告日前二十四个月内,没有与下列当事人发生以下交易:

    (一)与道博股份、道博股份的关联方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道博股份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道博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收购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道博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收购人没有对道博股份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五、其他重大事项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武汉洪山新星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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