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2月20日,柯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已按照合作框架合同及附件(相关内容详见2003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要求将收购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在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4446万股国有法人股对价款4500万美元汇入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财务帐户.双方将按合同约定抓紧办理股权过户和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公司将视项目进展和相关手续办理进程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