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拟将部分资产转让给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因此,需对 拟转让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后净资产公允价值作为资产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和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法规与规定, 本着独立、 公正、科学和客观的原则及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拟转让的全 部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01年6月30日持续使用的前提下,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拟转让 给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帐面原值为8955.90万元,净值为7083.14万元; 调整后帐面原值为8955.90万元,净值为7083.14万元;评估值为10400.04万元,增值 为3316.90万元,增值率46.83%。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评估明 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评估基准日:200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加值 增加率(%)
A B C D=C-B E=(C-B)
/B×100%
流动资产 1
长期投资 2
固定资产 3 7083.14 7083.14 10400.04 3316.90 46.83
其中:在建工程 4
建筑物 5 3027.05 3027.05 3786.51 759.45 25.09
机器设备 6 4056.09 4056.09 6613.53 2557.45 63.05
无形资产 7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其他资产 9
资产总计 10 7083.14 7083.14 10400.04 3316.90 46.83
流动负债 11
长期负债 12
负债总计 13
净资产 14 7083.14 7083.14 10400.04 3316.90 46.83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2001年6月30日起至2002年6月29日止, 超过一 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 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 孙月焕    注册资产评估师:黎东标 王翠敏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