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在近一周内 不能 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 已经 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1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79.42%,已经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非流通股股东在对价方式上存在异议。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1家,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要原因是: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与柯达公司合作的建设先进乳剂生产线项目(亦称AEC项目)尚未全面完工,依据合同约定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向柯达公司转让公司股份总额7%的股权尚未实施,另外双方在对价方式上存在异议。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保荐机构将协助制定本公司股改方案并出具保荐意见书。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