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2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建恒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代表)共计1人,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派出代表,代表股份1715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16%,无社会流通股股东(代表)出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及现场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不再续聘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聘任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17154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予以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叶正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叶正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