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1年4月23日召开的 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0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决定以2000年末总股本28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2股派 现金3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送红股57000000 股,派现金85500000 元, 分配 股利合计142500000元。分配后的剩余利润226774328.40元 转入下一年度。
    二、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内容
    1、股权登记日:2001年5月8日
    2、除权除息日:2001年5月9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5月30日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3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流通股个人股东将按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实 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流通股,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 每股派发现金0.30元。
    6、分配年度:2000年度
    7、分配范围:截止2001年5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上海证券中 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8、领取办法:
    (1)本次所送红股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于2001年5月9 日直接计入股 东证券帐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所送红股于同日上市流通。
    (2 )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份的国有法人股股东现金由公司直接派 发。
    (3)本公司将扣税后的社会公众股股东红利划入登记公司, 登记公司于现金 发放之前的第一个交易日(5月 29 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 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5 月30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待办 理指定交易并经登记公司确认后,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 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取现金 红利。
9、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加 本次变动后 占总股本
(送股)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80000000 36000000 216000000 63.16%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国家法人持有股份 180000000 36000000 216000000 63.16%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80000000 36000000 216000000 63.16%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
人民币普通股 105000000 21000000 126000000 36.8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105000000 21000000 126000000 36.84%
三、股份总计 285000000 57000000 342000000 100%
    10、本公司2000年度实现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0.756元, 经本次送股后每股 收益摊薄为 0.630元。
    三、咨询机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河北保定建设南路1号
    电话:0312-3227901-2899
    传真:0312-3217937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