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7月19日上午9点30分在本公司综合大楼七楼大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公司股份15679.843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1.1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国有股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本公司5000万国有股转让给苏纽亚太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1825.093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在审议表决时,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回避制度,未对该议案进行表决,其所持股份数亦未记入本次会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自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苏纽亚太有限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国有股转让的全部法律手续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赞成15679.843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弃权0.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1%;反对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董毅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