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4月28日下午1点30分在公司
    综合大楼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经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华正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的议案》。
    1.决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由华正兴、庄东辰(独立董事)、陈辉明(独立董事)、陈世杰、
    黄明贵、尹兴明、刘明朗共七名董事组成,华正兴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决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庄东辰(独立董事)、翁宇(独立董事)、黄明贵三名董事组成,
    庄东辰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决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翁宇(独立董事)、庄东辰(独立董事)、陈锐共三名董事组成,
    翁宇先生为主任委员;
    4.决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陈辉明(独立董事)、庄东辰(独立董事)、黄明贵共三
    名董事组成,陈辉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决定聘任陈世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根据总经理陈世杰先生提名,决定聘任刘明朗同志、陈太夫同志、杨卓同志、王东亚同
    志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聘任韩西泽同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聘任弋宁同志
    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
    2.决定聘任苏甫玉同志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3.聘任邓炜同志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实行薪酬制的议案》。
    本议案所指公司其他高管人员指:在本公司任职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奖励薪酬两部分购成,其标准参照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高管人员薪酬制方案及考核办法》执行。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高管人员奖励薪酬考核方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要求董事会每年对公司高管人员提出"奖励薪酬考核方案"的精神,按
    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高管人员薪酬制方案及考核办法》提出2004年度奖励薪酬考核方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常德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
    元贷款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4月28日
    附:高管人员简历:
    陈世杰先生,1954年9月出生,中专学历,经济师,曾任重庆啤酒厂生产科科长,重庆啤酒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刘明朗先生,1968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技改处处长,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陈太夫先生,1957年6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杨卓先生,1970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东亚女士,1959年8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弋宁先生,1968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技术处助工、工程师,1号酿
    造车间副主任,现任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1号酿造主任兼支部书记。
    苏甫玉先生,1950年7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曾任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主任、企管办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韩西泽先生,1971年5月出生,中专学历,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财务部、证券部部长。
    邓炜先生,1972年10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曾就职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
    理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