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年会于2003年3月21日上午9点30分在本公司综合大楼七楼大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5人,所持本公司股份10505.05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1.4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经统计表决结果,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10504.369万股赞成(占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4%),0.05万股反对(占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5%),0.64万股弃权(占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1%),表决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10504.369万股赞成(占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4%),0.05万股反对(占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5%),0.64万股弃权(占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1%),表决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10504.369万股赞成(占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4%),0.05万股反对(占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5%),0.64万股弃权(占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1%),表决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以10504.369万股赞成(占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4%),0.05万股反对(占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5%),0.64万股弃权(占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1%),表决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
    五、以10504.369万股赞成(占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4%),0.05万股反对(占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5%),0.64万股弃权(占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1%),表决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2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4554255.71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4455425.57元,和法定公益金4455425.57元后,公司本期可供分配利润为35643404.57元。公司本期可供分配利润加上年留存的可供分配利润1525908.47元,本期累计可分配利润为37169313.04元。公司决定以2002年末总股本17087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5630800.0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11538513.04元结转下年。
    六、以10504.419%万股赞成(占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9%),0股反对,0.64万股弃权(占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1%),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0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决定以2002年度末总股本17087.2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5股,共计转增股本8543.6万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25630.8万股。
    七、以10504.419%万股赞成(占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9%),0股反对,0.64万股弃权(占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1%),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董毅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董毅律师认为,公司2002年度股东年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