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3月9日下午2 时在公 司四楼二号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丽达先生 主持。会议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0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四、审议通过《预计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预计公司200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01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的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己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2.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没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的财务报表业经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及所涉及的事项是客观公正的。公司2001 年度财 务报告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公司最近一次配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5.公司2001年度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行为。
    6.本公司200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 无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的行为。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