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7月24 日上午在公司 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邓丽达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
    二、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度上半年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决策情况履行了监督职 责,形成独立意见如下:
    1. 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议事规则、 决议 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后认为,公司在管理、决策、方面遵守了《公司法》、 《公 司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
    2. 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3.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财务审计制度和投资决策 制度,现已按照新的会计制度执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符 合《企业会计制度》,依据是充分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4. 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