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0年12月 25日上午9 时在本公司综合大楼七楼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8人,所持本公 司股份10,895.85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3.77%,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 659 .357万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会议召开通知中列 明的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以1659.357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通过了《公司收购重庆第二啤酒 厂从事啤酒生产经营性资产的议案》。即本公司承担相关债务354,266,612. 26元, 支付现金14,721,271.71元,收购经评估审核的重庆第二啤酒厂从事啤酒生产经营性 资产368,987,883.97元。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未计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聘请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董毅律师出席 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律师认为,重庆啤酒股份 有限公司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