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1年6月17日下午13 时在 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4名。根据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增发A股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额的议 案》及《本次增发A股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上述议案及董事会履行诚信 义务情况进行了监督,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本次增发募集资金用于“收购重庆啤酒集团梁平有限责任公司与啤酒生产相关 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属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行为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 要求,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经监事会审议的文件、资料真实、 可靠、 客观、公正,公司董事会在本次收购行为过程中履行了诚信义务,本次收购行为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