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4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及授权代表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柏初先生主持,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由于工作等原因,同意蒲和翔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在公司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由公司总经理、董事尹友中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董事会对蒲和翔先生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侯水平、王丽辉、乌力吉对蒲和翔辞去董事会秘书一职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