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7年2月27日在成都望江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10人(董事涂心畅委托董事周桦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5名监事及公司财务负责人白瑰蓉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吕道斌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06年公司实现净利润96,208,465.81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新会计准则规定,本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9,620,846.58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以2006年度末总股份504,125,1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元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派发金额为50,412,515.50元,派发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34,575,606.97元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30万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通过了《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通过了《关于处置职工住房的议案》:公司于1996年集资修建职工住房350套,帐面价值31,181,540.86元。后经都江堰市房管局批准进行职工住房改革,出售335套,余15套,收到职工购房款19,885,601.77元,按照原住房改革政策进行处置,处置损失计入2006年度。
    本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27日